剛剛,光耀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發出公告,正式宣告破產。光耀集團19年歷史(2002-2021),就此畫上句號。全文如下:
光耀集團有限公司債權人: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惠州中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耀集團”)破產案[(2017)粵13破19號],并于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務有限公司及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聯合擔任光耀集團管理人。
經本案債權人會議兩次表決,《光耀集團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均未獲得通過,光耀集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應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產的情形,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請裁定終止光耀集團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團破產。
惠州中院于9月8日出具(2017)粵13破19-6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止光耀集團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團破產。下一步管理人將在法院的指導以及全體債權人和購房者的配合下,依法推進破產清算工作。
特此公告
光耀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光耀集團發展概要
光耀集團誕生于2002年,是惠州的第一家全國百強房企。光耀創始人兼董事長郭耀名曾一手將公司做到全國百強,由惠州走向全國,布局杭州、臨沂、上海、天津、東莞、北京等多個城市。從2007年到2013年,光耀一直是惠州的銷量冠軍。
從2011年起,為了借殼上市,間接入局新都酒店后,光耀隨因民間高利貸即陷入危機。
2014年房地產市場出現震蕩下行,金融機構開始收緊房地產信貸,光耀多個項目相繼延遲交樓、停工,多筆借款到期無法償還,隨后傳出光耀爆雷的消息,荷蘭小城、光耀翡儷港爛尾至今。
2018年,光耀集團已背負超百億債務,申請破產重組。
2021年,光耀集團正式宣告破產。